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寒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17:40
在校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根据工作情况组织学生离校。实习学生按照实习计划执行。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由导师安排学习、实践及放假。有专项(重点)工作的单位(部门),由分管校领导确定假期中的工作安排。
二、收假时间
教职员工:2月22日(星期五)8:00正式上班;
在校学生:2月23日(星期六)—2月24日(星期日)报到。
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况提前上班。2月23日、2月24日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员工休息。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要为在假期值班、加班以及在校内居住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假期水、电、气保障供应工作,保证假期网络畅通。
(二)加强请销假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寒假期间离开成都,要向分管校领导、组织部请假。科级及以下人员、教师离开成都要向本单位(部门)领导请假。
(三)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安全检查和相关教育。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教职员工平安度过寒假。请各单位(部门)于1月11日(星期五)前,将寒假值班安排报送至办公室汇总。
(四)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为保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收假前,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计划,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准备和自查工作。
成都医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24小时安全保卫:62739110 学校总值班:627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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