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制护理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相关的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态度目标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对护理学科的性质有正确的认知,愿为护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树立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护理对象的健康服务的专业精神;具有慎独修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及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的职业行为。 3.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观念,遵守医疗护理法律法规,具有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跨学科合作的意识。 5.具有创新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 6.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评判反思精神,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度。 7.在应用各种护理技术时应充分考虑护理对象及家属权益,对不能胜任或不能安全处理的护理问题,应具有寻求上级护士帮助的意识。 8.初步形成成本效益观念,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小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健康水平的意识。 (二)知识目标 1.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握护理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体正常结构、功能、人的心理状态及其发展变化。 3.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护理知识。 4.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用药及药品管理的基本知识。 5.熟悉影响健康和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及其评估和干预方法;熟悉不同服务对象的基本心理需要和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和干预方法。 6.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及健康促进的相关知识和方法,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7.熟悉传染病防治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知识。 8.了解中医护理的基本知识和护理的基本方法。 9.了解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10.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及趋势。 (三)技能目标 1.掌握基础护理、急救护理和专科护理常用技术,具有应用护理程序为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 2.具有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与护理能力。 3.具有初步配合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护理及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指导的能力。 5.具有初步运用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决策的能力。 6.具有与护理对象及相关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7.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8.具有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获取和利用护理学专业信息,研究护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 9.达到国家《大学英语》教学规定的“较高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科技文献的基本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 10.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试标准。 11.具有自主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和自我发展的基本能力。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但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人文社会学。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基础护理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心理学等。 五、实践教学 结合专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各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大实验、见习课程的学时比例,强化实践技能培训和实践能力培养;专业实习主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精神科、社区卫生保健等,强调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课程模块 该模块设置的课程主要是拓展学生的学科前沿视野,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同时使学生能适应社会老龄化日益严峻的时代背景之下对老年护理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及老年护理实践能力,凸显我校老年健康人才培养特色的发展战略。 七、课外培养计划 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技能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突出本专业特色(具体按照《成都医学院创新奖励学分实施细则》执行)。 八、学业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1.严格进行学业考核,实行学分制记分。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最低学分要求、通过毕业综合科目考试、综合技能考试、毕业设计,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3.达到《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标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以及有其它不符合毕业的条件者,按学位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办理。 九、教学计划 1. 教学周计划表 2. 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本专业学分要求为175学分。其中必修课为120学分(含通识教育课43学分,专业基础课32学分,专业课45学分);选修课29学分(含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21学分);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课程5学分,学分毕业实习20学分(40周),毕业设计1学分。
表1: 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总表 课程类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选 修 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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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外培养计划的学分可替代选修课学分。同类别项目不重复计分。 |
表2:专业限选课一览表
表3: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课程
表4: 4年制护理学专业教学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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